和同院梅花 其二

李正民 · 七言律诗
孤标无物可相宜,浅浅娇黄点素肌。曾向扬州动诗兴,不劳杜宇啭芳时。高情已与云为友,冷艳仍愁雪共吹。自笑刚肠如铁石,难陪徐庾赋南枝。

📖 作者简介

李正民,字方叔,江都(今江蘇揚州)人。徽宗大觀元年(一一○七)入宣城學,政和二年(一一一二)進士(明嘉靖《惟揚志》卷一九)。曾知吉、筠、洪、溫、婺、淮寧等州府。高宗紹興十年(一一四○)知陳州時,爲金人所執。十二年和議成,放歸(《三朝北盟會編》卷二○八)。回朝後,歷任給事中、禮部、吏部侍郎、中書舍人等...